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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薛虎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 0万t/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公示
2014年01月17日 09:53 (星期五)   来源: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
地方部门: 山西省-环保厅
摘要:

2011年9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规发〔2011〕1297号《关于山西汾西正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处矿井调整变更产能的批复》,“同意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薛虎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产能由30万吨/a调整变更为90万吨/a.两种锅炉燃料选用本矿井出产筛分后的2号煤层原煤, 采暖期运行3台锅炉同时运行;矿井的噪声均属于设备噪声。

内容:
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:

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发《关于运城市市直(部分)和河津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案的批复》 (晋煤重组办发〔2009〕46号),以山西霍州煤电集团为主体,将原山西河津薛虎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、原山西河津薛虎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麻子沟煤矿两个煤矿进行整合,整合后矿井名称为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薛虎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,整合后面积为4.0616km2,整合后生产能力为0.3Mt/a .

2011年9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规发〔2011〕1297号《关于山西汾西正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处矿井调整变更产能的批复》,“同意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薛虎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产能由30万吨/a调整变更为90万吨/a

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,中央并列式通风;工业场地位于井田西南部原薛虎沟矿场地,场地内布置四个井筒,由原主斜井扩刷改造成主斜井,担负矿井原煤提升及辅助进风任务;原回风立井扩刷改造成新的回风立井,担负全矿井回风任务;原副斜井改造后作为检修斜井,兼矿井进风;新施工副斜井担负矿井辅助运输、进风及行人;:根据煤层厚度及开采技术条件,2号煤采用走向长壁放顶煤采煤方法,综放工艺。10号煤采用倾向长壁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,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、矿井投产时布置1个2号煤层综放面,2个综掘面;

二、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

1. 大气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

1、锅炉房

根据锅炉房总热负荷并适当考虑富余量,本矿井锅炉房选用SZL6-1.25-AII型蒸汽锅炉1台,额定蒸发量6t/h,额定工作压力1.25Mpa; DZL2-1.25-AII型蒸汽锅炉2台,额定蒸发量2t/h,额定工作压力1.25Mpa;两种锅炉燃料选用本矿井出产筛分后的2号煤层原煤, 采暖期运行3台锅炉同时运行;非采暖期运行一台蒸发量为2t/h的锅炉。

评价要求锅炉配套旋流板脱硫除尘器,除尘效率95%,脱硫效率60%

2、储煤扬尘

本项目原煤出井筛分后,全部进筒仓储存。原煤由于水分含量低,在装仓过程中会有一定量煤尘产生,为了消除这部分含尘气体,仓上设喷雾洒水除尘设施抑尘,同时为了防止仓内瓦斯积聚,每个仓上均设机械排风管以及瓦斯监控。

2. 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分析

1、井下水处理

矿井生产能力达到90万t/a时,该矿井正常涌水量为2400 m3/d,雨季最大涌水量为3600 m3/d。矿井工业场地建有一座井下水处理站,选用型号为FXZ—75的净水器两台,处理能力为150m3/h。处理后的井下水全部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,不外排。

2、生活污水处理

工业场地生活排水量221m3/d,选用MDS—15型地埋式综合污水处理设备一台,处理能力15m3/h。采用二级生物处理

3. 固体废物产生及防治措施分析

矿井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井下掘进矸石、锅炉房炉渣及少量的生活垃圾,全年排放分别为掘进矸石8kt,手选矸石4kt,锅炉房炉渣373t,生活垃圾106t,全年固体废物总排放量为12489t。

4.噪声及防治措施分析

矿井的噪声均属于设备噪声。工业场地主要噪声源通风机、坑木加工电锯、泵房等产生的运行高噪声。

噪声污染主要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控制:

1、在总平面布置时,按功能分区,将产生高噪声设备与办公楼等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,并利用绿化带隔挡噪声传播;

2、对一些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,如通风机、压风机等,在排出管上装消声器,在扩散器内装吸声材料,并设密闭值班室;

三、效益分析

1. 本工程的建设在促进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同时,可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发挥积极的作用。项目建成后将产生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

(1)促进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;

(2)带动地方相关行业的发展;

(3)增加就业机会,维护社会稳定;

(4)减少环境污染,提升企业的形象。

2. 本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将排放污染物,给项目所在区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污染。为了减轻环境污染,本工程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措施,在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环境保护的同时,也获得了环保效益。
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

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,厂址选择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,生产工艺和各项指标均符合当前煤炭开采生产要求。本工程投产后,主要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作到达标排放。因此,从环保角度来看,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。
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
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拟采用以下两种:

1、发放调查表80份调查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,并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专家对该项目意见。

2、开座谈会,征求公众、专家以及单位管理部门的意见。

3、在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示。

六、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

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天内,如公众需要了解该项目的其它相关信息,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内,向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该项目的相关的补充信息.

七 联系方式

评价单位: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人:李经理 联系电话:0351-8371347

建设单位: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薛虎沟煤业有限公司

联系人:赵矿长 联系电话:1354655069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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